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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    规章制度

    信息管理中心考勤工作实施细则

    时间:2014-07-08 16:17:09  作者:  点击:

    为贯彻《济宁学院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,加强和完善信息管理中心队伍的科学化管理,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,根据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本单位实际实际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    第一条 信息管理中心成立考勤工作领导小组,由苏宁任组长。下设考勤办公室,地点设在信息管理中心A107,负责处理本单位的日常考勤事务。

    第二条信息管理中心正式在编在岗人员、合同制人员均在考勤范围。

    第三条 全体人员实行出勤签到制。

    全体人员实行每周五天坐班制。早上9点之前到达办公室,下午5点之后方可离校。

    全体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按时上下班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旷工、缺岗。在法定假和病假外请假、迟到、早退、旷工、缺岗的,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要扣除本人相应的劳务津贴。

    第六条 考勤实行公示制度。每月公示考勤结果,

    根据学院规定严格办理请销假手续。期满返校后,本人应及时到考勤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。

    任何人员签到都应自觉、实事求是。所有人员之间都应互相监督。

    其他未尽事宜,以《济宁学院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》为准。

    信息管理中心

    2011.10.1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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