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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规章制度

    济宁学院校园网网络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

    时间:2014-07-08 16:18:43  作者:  点击:

    为加强校园网络管理,维护网络秩序,配合国家有关网上信息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打击、查处网络违法案件,保障校园网建设的健康发展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
    一、落实网络安全岗位责任制,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员负责制,网络安全事件实行谁主管,谁负责。

    二、加强值班和值班日志的管理,完善工作管理系统,建立定期/不定期的日志分析制度,及时发现网络安全事件和隐患。

    三、一旦发现网络违法案件产生,应该详细、如实记录事件经过,安全保存相关日志,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,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。

    四、接到有关网络违法案件举报,要进行详细的记录,对举报人的身份等要严格保密,及时通知有关人员,并及时公安部门取得联系。

    五、当有关网络安全监察部门进行网络违法案件及其他网络安全检查时,网络安全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。

    六、以下行为都属于违法使用网络:

    1、破坏网络通讯设施,包括光缆、室内网络布线、室内信息插座、配线间网络设备;

    2、随意改变网络接入位置;

    3、盗用别人的IP地址、更改网卡地址、盗用别人的帐号(包括上网帐号、电子邮件帐号、信息发布帐号等);

    4、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,包括通过电子邮件、网络、存储介质等途径;

    5、对网络的恶意侦听和信息截获,向网络上发送干扰正常通信的数据;

    6、各种网络攻击行为,包括利用已知的系统漏洞、网络漏洞、安全工具、端口扫描等攻击,也包括利用IP欺骗手段实施的拒绝服务攻击;

    7、对不良信息的访问和传播,包括色情、反动、邪教、谣言等信息;

    济宁学院信息管理中心

    2011.1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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